地址:昆明市行政中心2號樓2層。
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昆明市行政區域內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重特大疾病醫療統籌基金的管理。
2、負責昆明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醫療保健人員、公務員醫療補助資金的管理。
3、負責昆明市屬單位離休幹部醫療統籌。
4、負責昆明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傷、生育醫療費用的統籌。
5、負責昆明市機關事業單位醫療保險基金的審批。
6、負責與市醫保中心簽訂服務協議的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的醫療費用審核和結算。
7.負責昆明市各縣(市)、區醫療保險分中心醫療保險業務的管理和指導。
報銷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
3、門診病歷、檢驗、化驗結果報告等原始醫療資料。
4、財政、稅務統壹的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原件。
5.醫院電腦打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的處方付款原件。
6.定點藥店:統壹發票原件和電腦打印的稅控商品銷售清單。
7.如果是代辦,需要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攜帶以上所有資料到當地社保中心相關部門辦理。經審核,資料齊全符合要求的,可即時辦理。申請報銷門診醫療費用時,申請人應先扣除劃撥到本社保年度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金額,再核定應報銷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