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的納稅地點,具體規定如下:(1)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但是,納稅人提供的建築業勞務以及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應稅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2)納稅人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應當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但是納稅人轉讓無形資產,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