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3條的規定,縣以上(含本級)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是稅務登記的主管稅務機關,負責稅務登記的設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和稅務登記證驗證、換證以及非正常戶處理、報驗登記等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