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事項通知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在稅務機關通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關稅務事項時使用。除法定特別通知外,稅務機關在通知納稅人繳納稅款和滯納金、要求當事人提供相關資料、辦理相關涉稅事項時,均可使用該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