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7年度省屬高校和廳直單位間互派年輕幹部到省教育廳機關掛職工作的通知》文件。
各黨總支、部門推薦副處級或正副科級擬掛職鍛煉的優秀年輕幹部,學院從中遴選推薦擬掛職幹部報省教育廳,由省教育廳確定最終人選。
掛職期限為1年,從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