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報名、筆試、心理測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崗前培訓
招警考試的考核和政審的內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缺點和不足、回避的關系以及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旁系血親的情況等。
考核和政審的主要方法:
1、向考核和政審對象本人及所在單位、學校的保衛部門、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派出所、居(村)委會了解情況;
2、向考核和政審對象的主要直系親屬所在單位領導、同事、人事部門和村(居)委會、村(居)民代表、派出所了解情況;
3、對其他有關人員個別訪問;
4、查閱本人檔案及有關資料;
5、公示被考核和政審對象的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