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制並提交項目建議書
項目建議書的內容因項目而異,但壹般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項目建議書的必要性和依據;(2)產品方案、擬建規模和建設地點的初步設想;(3)資源、建設條件、合作關系以及設備和技術引進的國家和廠商的初步分析;(四)投資估算、資金籌措和貸款償還方案;⑸工程進度計劃;(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初步估算;(7)環境影響初步評價。
2.準備可行性研究報告。
可行性研究應完成以下工作:
(1)進行市場調研,解決工程建設的必要性;
(2)研究解決工程建設技術可行性問題的技術方案;
⑶進行財務經濟分析,解決工程建設的經濟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