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消費不開發票,可以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電話向稅務部門舉報。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開具發票是經營者的法定義務,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購物憑證或正式的發票,是經營者必須履行的義務,如果違反了這壹法定的義務,經營者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消費者因此可以向稅務機關舉報,責令其限期改正,可以並處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四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依法出具紙質發票或者電子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電子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壹條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發票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