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取消汽缸容量250毫升(不含)的小排量摩托車消費稅。氣缸容積250毫升及以上的摩托車繼續分別按3%和10%的稅率征收消費稅。
二、取消汽車輪胎稅目。
三、取消車用含鉛汽油消費稅,汽油稅目不再分兩個子目,消費稅統壹按照無鉛汽油稅率征收。
第四,取消酒類消費稅。酒類消費稅取消後,“酒及酒類”稅目相應改為“酒”,繼續執行現行消費稅政策。
五、本通知自2014 12 1起執行。?
消費稅的特征
1,消費稅稅目有選擇性。消費稅是對稅法規定的特定產品征收的。即國家根據宏觀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的要求,可以有目的、有重點地選擇壹些消費品征收消費稅,從而適當限制壹些特殊消費品的消費需求,因此可以說消費稅的稅收調節是特殊的;
2.根據不同的產品設計不同的稅率,同壹產品交同樣的稅;
3.消費稅是價內稅,是價格的組成部分;
4.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從價從量復合征收三種方式征收;
5.消費稅征收環節單壹;
6.消費稅的負擔最終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參考以上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消費稅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