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外購苗木再銷售,則按規定13%的稅率計算交納增值稅。
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壹)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 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部分免稅項目的範圍,限定如下:
(壹)第壹款第(壹)項所稱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
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
農產品,是指初級農產品,具體範圍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