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九條規定:"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銷售退回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因此,對於銷售退回,企業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會計處理:
1、對於本年度未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這時會計處理比較簡單,企業應按已記入"發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額,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發出商品""科目.
2、對於本年度已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退回的,企業壹般應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成本.
如該項銷售退回已發生現金折扣的,應同時調整相關財務費用的金額;如該項銷售退回允許扣減增值稅額的,應同時調整"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的相應金額.
什麽是銷售退回
銷售退回,是指企業售出的商品由於質量、品種不符合客戶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
銷售退回,既包括本年度銷售後的商品在年度結束前退回,也包括以前年度銷售後的商品在本年度退回.
銷售退回的稅務處理怎麽做?整體上來說,小編老師相信學員們看完上文匯總的相關資料後,都知道企業發生銷售退回的稅務處理就是用來沖減當期銷售收入的,相關的科目則是可以按照科目紅字數額來填寫的.關於紅字發票的填制和開具的資料都在這裏,歡迎妳們來本網站上進行免費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