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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折扣和折扣必須打印在發票上嗎?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由於實現銷售的同時發生商業折扣,稅法規定:“納稅人以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在同壹張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折扣金額的,可以按照折扣後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折扣金額單獨開票的,無論財務如何處理,折扣金額均不得從銷售金額中扣除。”由於現金折扣是銷售企業為了鼓勵采購企業盡快付款而給予的壹種折扣,屬於企業財務管理的壹種手段,企業財務管理不能以國家稅收為代價。因此,稅法規定現金折扣不能抵扣銷項稅額。另外,收入確認前的銷售折扣相當於商業折扣,企業應當按照扣除銷售折扣後的凈額確認銷售收入,因此不存在銷售收入沖減的問題;收入確認後發生的銷售折扣,應同時沖減當期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

開具折扣專用發票:

第壹步:選擇“發票管理/開票管理/發票填制/專業發票填制”菜單。

第二部分:在發票填制或銷售清單填制界面,選擇相應的商品行。

第三步:設置“折扣行”

第四步:設置“折扣率”或“折扣金額”

第五步:打印發票(銷售清單在開票查詢中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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