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低增值稅稅率並簡易方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2。繼續執行以下簡易方法征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不得抵扣進項稅額:3 .壹般納稅人可以選擇簡易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稅率為6%(調整為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2。財稅[2009]9號第二條、第三條第(三)項由“6%的征收率”調整為“3%的征收率”。(財稅[2065 438+04]57號:2。財稅[2009]9號第二條、第三條第(三)項調整為“3%的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