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條件如下:
1.上壹年度綜合收入不足6萬,但個人所得稅已提前繳納。
2.以前年度符合享受條件,但預繳稅款時未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
3.由於年中就業、辭職或部分月份無收入,前後稅收優惠政策不壹致。
4.沒有用人單位,只有勞務報酬、稿酬、版稅收入,所有稅前扣除都需要通過最終結算。
5.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年中適用的扣繳率高於綜合所得適用的稅率。
6.預繳稅款時,享受或不完全享受稅收優惠。
7.有符合條件的慈善捐贈支出,但未預扣稅。
個人所得稅是預繳的,最終核算是多退少補。因此,只有那些繳納了藥品稅的員工才會涉及退稅問題。對於上壹年度納稅,但沒有房貸、教育支出、贍養老人等問題的,此時不符合退稅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