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而《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規定,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依照本法的規定,就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25%。另外,如果所設公司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可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006年1月實施的新《公司法》規定,壹人公司是依照《公司法》成立負有有限責任的法人企業,因其擁有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除以上涉稅事項外,還可能涉及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