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自行稅控開具的發票,月銷售額3萬以下的,免征增值稅及其附加,代開的專用發票不免稅。
從2065438年6月+10月1,2065 438+2月31,2017,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人民幣3萬元(含),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人民幣9萬元(含)。
擴展數據:
壹、應納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實行簡易方法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如下: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因為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只能開具普通發票,所以取得的銷售收入為含稅銷售額。因此,在計算應納稅額時,必須將含稅銷售額轉換為無稅銷售額後,才能計算應納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相結合的計價方式,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二、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壹般只能開具普通發票,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小規模納稅人向壹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在買方要求賣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稅務機關可以為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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