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發票管理和稅收征收的有關法律法規,不論經營者是否采取打折優惠的方式,都有義務為消費者開具發票,打折是經營者的商業行為,不能以此為借口不開發票,否則有偷稅的嫌疑,應受到相應處罰。商家說“要開發票就得按原價”的做法也是不對的,市民若發現商家以任何理由拒開發票,可以向稅務部門舉報,舉報時需提供詳細的就餐地點、時間以及消費憑證。
投訴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1、投訴方及被投訴方基本情況。投訴方的姓名、地址、郵編、聯系電話等;
2、被投訴方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電話等,消費者委托代理人進行投訴的,應當向消費者協會提交授權委托書。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不開具發票可以舉報嗎做出的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第二十壹條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