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至1年7月,農產品增值稅稅率為13%;2065438年7月至2007年7月,農產品增值稅稅率調整為11%。農產品深加工後的增值稅稅率為17%。
1,增值稅稅目是指增值稅稅法對應稅對象分類規定的應稅項目。各稅目的具體征稅範圍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稅目註釋的規定》執行。增值稅稅目按產品大類設置,並根據稅收政策需要規定若幹子目和明細。2.增值稅的稅目主要包括:銷售和進口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這裏的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熱、氣等。,不包括房地產。加工是指委托加工貨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根據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貨物,收取加工費;修理和修復是指修理損壞和失效的商品並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我國稅法規定,對生產、流通和勞務中的貨物增值額,或者按貨物附加值征收增值稅,涉及農產品、天然氣、食用鹽等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