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低於規定標準,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相關納稅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所謂核算不完善,就是不能正確計算銷項稅、進項稅和增值稅應納稅額。
擴展數據:
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三種:查賬征收、查賬征收和定期定額征收。
1.查賬征收: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提供的賬目所反映的經營情況,按照適用稅率計算繳納稅款。這種方法壹般適用於財務會計制度比較健全,能夠認真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單位。
2.核定征收: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生產的應稅產品的從業人員、生產設備、使用的原材料等因素核定其核定產量和銷售量,並據此征收稅款。這種方法壹般適用於賬本不夠健全,但能控制原料或銷售的納稅人。
3.定期定額征收:稅務機關通過典型調查,逐筆確定營業額和收入,並據此征收稅款。這種方法壹般適用於沒有完整評估依據的小型納稅單位。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小規模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