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小規模征收率由3%下調至1%並推遲至今年年底。二是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務和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物資快遞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延至今年3月31日。三。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推遲到今年65438+2月31。四、單價不超過500萬元的固定資產的壹次性稅前扣除,順延至2023年2月1日。5.R&D費用將扣除75%並延期至2023年2月31日。六、企業集團(含企業集團)各單位之間的無償拆借行為,免征增值稅,順延至2023年2月31日。七、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從月銷售額15萬元提高到15萬元。八、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54.38+0萬元的,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所得稅。九、繼續實施企業R&D費用75%抵扣政策,將制造業企業抵扣比例提高到100%,運用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加大R&D投資,努力推動企業以創新引領發展。十、金融機構與小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延期至2023年6月5438+2月31。11.2020年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發生的虧損,由5年延長至8年,順延至今年3月31日。十二、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支援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延期至今年3月31日。13.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櫻丹茶當期成本,延期至今年3月31。十四、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延期至今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