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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合稅務稽查的後果

稅務稽查時,要依法履行檢查程序,要有兩名或兩名以上有執法權的稅務人員參加,並出示稅務檢查通知書和稅務檢查證,並做到文明執法。遇到不配合,要冷靜處理,不要讓矛盾升級,要積極向被查納稅人宣傳稅法,將拒絕檢查的後果告知納稅人,爭取納稅人的支持與配合。如果納稅人仍然堅持不配合,要及時向本單位的領導進行匯報,請求領導出面協調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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