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網易新聞查詢,印度卡納塔克邦高等法院裁定,小米印度公司55.56438+027億盧比(約合人民幣48億元)因違反《外匯管制法》(FEMA)被沒收,小米上訴被駁回。同時,印度方面還表示,執法局(ED)已經沒收了小米賬戶上的錢,並得到了主管部門的支持。所以交了,而且是以沒收的形式交的。
小米指小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0年3月3日。是壹家專註於智能硬件及電子產品、智能手機、智能電動汽車、互聯網電視、智能家居生態鏈建設研發的全球移動互聯網企業和創新科技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