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壹個月可以免稅開3萬元的發票。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第四條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