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業不適用稅前扣除政策?
問:哪些行業不適用稅前扣除政策?如何界定企業是否屬於不適用R&D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
答:1。根據《財政部科技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65 438+05]119號)第四條規定,不實行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
1.煙草制造;
2.住宿和餐飲業;
3.批發和零售貿易;
4.房地產行業;
5.租賃和商務服務;
6.娛樂行業;
7.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
以上行業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4754 -2011)為準,並將相應更新。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第97號)第四條規定,不適用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判斷:
不適用稅前扣除政策的行業企業,是指主營業務為上市行業,且R&D費用發生當年的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按稅法第六條規定計算的收入總額減去非稅收入和投資收益後的余額超過50%(不含)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