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為進壹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現將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54.38+0萬元的部分,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65.438+09]13號)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54.38+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