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管又稱為協管員,其職責是協助城管執法人員從事宣傳教育、日常巡查、信息收集、違法行為勸阻等輔助性事務,但不得從事具體行政執法工作。城管綜合執法部門可以根據執法工作需要配備協管員,並建立健全協管員招聘、管理、薪酬、獎勵、退出等制度。城管協管屬於同等級別,分工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