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條例》第四十四條。
原機動車所有人在辦理機動車變更、轉移、註銷登記後,可以在辦理機動車登記時向車管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機動車遷出、車主變更、轉移登記或者註銷登記後兩年內提出申請的;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並使用原車牌號壹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已經處理的。
新車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身份證,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交強險保單。此外,對於北上廣深等限號城市,用戶還需要提供購車證明;
2.準備好以上資料後,首先需要去購置稅征收處繳納購置稅,繳稅後可以拿到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3.拍照:接下來就是去車管所正式辦理牌照了。到車管所後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工作人員會先給車輛拍照,也就是以後行駛證上車輛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