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補辦報稅,補充工商年檢。
處罰條款:
企業法人年度檢驗辦法第十八條企業無正當理由未在05年3月06日前提交年度檢驗材料的,由登記機關處以1000元罰款。公司未在年檢截止日期前申報年檢的,依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處以65438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罰款;
屬於非法人企業法人的,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屬於非法人經營單位的,處以三萬元以下罰款。
未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改正外,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2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