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登記表壹式兩份(必須是辦理稅務登記證後交回企業的原件);
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註冊地址和生產經營地址的證明材料(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企業租賃合同(加蓋稅票)、租賃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公司章程復印件;
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復印件;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復印件;
企業財務會計人員身份證和會計證復印件;
提供企業員工人數;
企業銀行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及三方協議(代受委托銀行繳納稅費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外資企業需提供外商投資批準證書復印件;
分支機構需要提供總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其中,總公司在北京的分支機構辦理稅務登記時,需要總公司出具該分支機構是否獨立核算的證明,並註明是否在其他地方設有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