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在新加坡註冊的公司必須在公司財務截止日期的3個月內提交其預計稅款/預計應納稅收入。
2.所有在新加坡註冊的公司必須在每個納稅評估年度的165438+10月30日之前根據公司實際年度稅前利潤或虧損提交公司納稅申報表/表格C。
公司註冊後,未在規定日期前提交納稅申報表,或提交虛假納稅申報表。公司本身和董事都會被法院傳喚和處罰,嚴重的會被判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