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參加《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法律專業知識》或《公安基礎知識》(三門科目)的考生筆試控制分數線為120分,其中報考喀什、阿克蘇、和田地區、克孜勒蘇自治州和巴州且末、若羌縣職位的考生筆試控制分數線為110分。
(二)參加《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兩門科目)的考生筆試控制分數線為100分,其中報考喀什、阿克蘇、和田地區、克孜勒蘇自治州和巴州且末、若羌縣職位的考生筆試控制分數線為90分。
(三)考生登錄新疆人事考試中央網查閱本人筆試成績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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