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電動汽車出口資質壹般分為兩類,
壹類是整車廠商及正規渠道品牌授權商;
另壹種則是具備汽車出口(無品牌授權)或者擁有二手車出口資質的企業,
前者可以直接出口授權的品牌電動汽車,而後者需要具備國家認定的汽車出口資質,
但需要解決授權問題,近兩年來商務部已為各地壹些先行汽車貿易企業進行了資質認定,預計後期還會繼續為壹些具備條件的企業發放,這些企業必須在接受資格認定後進行備案,長期接受動態管理,如發生資質條件缺失或其它違規問題,將被商務部取消資質。
目前,市場上部分不具備資質的出口商,需要通過這些擁有正規資質的平臺代理出口。
早在2019年國家三部委(商務部、公安部和海關部署)就已將二手車出口許可證的“壹車壹證“制改為”壹批壹證“制,出口方可在許可證申表上的同壹商品編碼下最多申請20輛車,申報數量與出口數量要求壹致,並壹次完成清關,放大了車輛出口力度,可以說有了車輛出口資質,沒有車輛出口許可證的話,出口商仍然無法將車輛出口到海外。
我們在將車輛出口到海外市場時,需要提前了解對方國家對汽車進口認證方面的法律法規,否則車輛到岸後將無法清關,引發壹系列貿易損失,比如美國EPA環保證認和DOT安全認證,歐盟的e-MARK認證,俄羅斯的OTTC認證等,當然還包括非洲、東南亞、南美等國家的類似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