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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案例分析

1)陳、鄧對侵犯其人身自由可請求行政賠償(2分)。因為舉辦“學習班”非法限制或者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行為屬於法定行政賠償的情形之壹(2分)。

(2)陳、鄧請求行政賠償的,應先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提出(2分)。鄉鎮政府拒絕賠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2分)。

(3)陳、鄧在“學習班”(5天)期間侵犯人身自由應依法獲得賠償(2分)。每日賠償金按照上壹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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