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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法相關問題

《行政復議法》第十二條:對海關、財政、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壹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由於本案涉及稅務機關(嚴格來說應該是國稅機關,地稅機關主管),省政府無權作出復議,只能向國家工商總局或國家稅務總局申請行政復議。所以答案是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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