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行政執法者和書記員的區別

行政執法者和書記員的區別

工作類別不同,職責不同,設置不同等。

1,崗位類別不同:行政執法人員屬於行政執法公務員,文員屬於綜合管理公務員。

2.職責不同:行政執法人員在行政機關直接履行監督、處罰、檢查等現場執法職責,書記員履行綜合管理、機關內部管理等職責。

3.設置不同:行政執法人員主要以壹線執法為主。壹般設置在市以下機關的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等綜合執法隊伍,以及其他以行政執法為主要職責的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綜合性強,規模最大,最常見,設置在各級機關。

  • 上一篇:新農合報銷發票必須要財政局開具的發票嗎
  • 下一篇:學史力行,紮實做好本職工作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