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3.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4.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開具,全部壹次性開具並加蓋專用發票。
風險提示:虛開發票的法律責任;
1.非法所得由稅務機關沒收;虛假發行金額不足1萬元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2.虛假發行金額超過654.38+0萬元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第二十二條?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開具,全部壹次性開具並加蓋專用發票。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的行為:
(壹)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