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江蘇省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暫按19335元執行,繳費工資下限暫按3368元執行,徐州市將按省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 關於發布2021年上半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149號)規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暫按19335元執行,繳費工資下限暫按3368元執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稅務局關於發布2021年上半年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151號)規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自願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工資基數分為十二檔,依次為3368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及193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