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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選擇申報方式?

納稅申報方式的選擇如下:

1,納稅人可在當地稅務機關網站申報;

2.可以郵寄申報;

3.可以直接到地稅機關辦稅服務廳申報;

4、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規定采取其他方式申報。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納稅人未辦理納稅申報,導致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不繳或者少繳稅款及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六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通過郵件、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第二十七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延期辦理。

前款規定的延期申報報送,經批準的,應當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款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在納稅期限內預繳稅款,並在批準的延期內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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