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官在組長和副組長的領導下,需要協助組長和副組長進行組內組外的聯絡、溝通和協調。負責與縣巡防辦及相關部門的日常聯絡,溝通協商相關事宜,協助組長、副組長日常工作。
簡單的定義就是承上啟下,連接左右,協調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