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縣級地方稅務局局長級別:主任科員,副局長級別:副主任科員。
2、地區級地方稅務局局長級別:正處級(相當於縣長),副局長級別:副處級(相當於副縣長),對區縣級局長有人事、財務方面的管轄權。
3、省級地方稅務局局長是正廳級(相當於地區的市長)對地區級地稅局局長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