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從其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每筆超過5萬元的,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付款依據。公戶轉賬,不得超過200萬元;私戶轉賬不得超20萬元(境外)或50萬元(境內)。
告誡所有企業老板們,不要再用個人銀行賬戶隱藏公司收入少繳稅款啦!否則壹旦被查,補繳稅款是小事,還要繳大量的滯納金和稅務行政罰款,如果構成犯罪的,那可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且行且珍重吧!
那麽,企業的稅負壓力大,是否沒有辦法解決了呢?其實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