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相關的軟科學研究項目;
2.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管理現代化,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技術項目;
3.其他專業項目。屬於這些內容的合同,應按照“技術合同”稅目的規定適用稅收貼花。
至於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壹般咨詢。,不屬於技術咨詢,其合同也沒有蓋章。
根據上述規定,財務咨詢合同屬於會計咨詢合同,不屬於技術咨詢合同,也不屬於其他應稅憑證,不需要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