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免稅出口卷煙計劃管理。免稅出口卷煙計劃由國家稅務總局編制、下達,其內容包括卷煙的出口合同號碼、出口數量、生產企業、品牌、運抵國(地區)等。主管卷煙出口企業退(免)稅的稅務機關要嚴格按照總局下達的免稅出口卷煙計劃核簽《準予免稅購進出口卷煙證明》
(以下簡稱《準免證》),不得超計劃核簽《準免證》;主管卷煙生產企業征稅的稅務機關要嚴格按照《準免證》所列品種、規格、數量辦理免稅,填寫《出口卷煙已免稅證明》並寄送主管卷煙出口企業退(免)稅的稅務機關。
上一篇:煙臺大學會計碩士分數線下一篇:普通納稅人、企業和個人如何做賬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