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業務推廣費和廣告費稅前扣除比例

業務推廣費和廣告費稅前扣除比例

關於廣告費和業務推廣費的稅前扣除標準,壹般來說,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允許扣除;超出部分應允許結轉並在未來納稅年度扣除。特殊企業可以在以後年度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扣除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15%;超過部分,允許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同時,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48號)規定:“化妝品制造和銷售、藥品制造、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準予扣除;超過部分,允許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 上一篇:R&D支出征收的三個層面
  • 下一篇:壹照壹碼戶登記信息確認是稅務登記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