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購前半年放出風聲或在報紙上發表聲明:B準備轉讓,拖欠者盡快上門催收。
2.收購前半年安排人進入B財務部,或者直接買通財務部核心人員,有問題及時匯報。
3.收購前請專業團隊進行財產清算,評估財產價值。
4.核實債務,逐壹確認。
5.避免債權壞賬,將來收到後將債權轉讓給原股東或將錢(債權)返還給還原股東。
6.核實預付款、對外發行的儲值卡金額、B發生的未支付金額和費用,從貨款中扣除。
7.聘請可信賴的稅務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會計審計,確認收購前B的賬目存在的風險,要求其整改不規範行為,補足或直接從收購款中扣除未繳納的稅款和滯納金。
8、防止隱形債務,簽訂由老股東承擔無限責任的協議。
9.貨款應分期支付,並建立銀行賬戶,盡可能延長貨款的支付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