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約20年前,財政和稅務分開,分別成立財政局和稅務局,將政府財政的管理和征稅職能分開,也就是企業裏負責財政核算和負責追收貨款的部門。
到14年前,稅務局又按照稅收分配制度分為國稅和地稅。
但職能都基本壹致。
到現在,我國仍有些地方財政和稅收部門沒有分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