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獲得省級軟件產業主管部門認可的軟件測試機構出具的測試證明材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布取消壹批稅收證明和廢止、修改部分規範性文件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8號)附件1)“納稅人在辦理軟件產品和動漫軟件增值稅退稅手續時,應當提供省級軟件產業主管部門認可的軟件測試機構出具的測試證明材料。”改成“不再屈服”。主管稅務機關應加強後續管理。必要時,他們可以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產品進行檢測。壹旦發現不符合免稅條件的,要及時糾正,依法處理。" )
2.取得軟件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或者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