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次發放幾個月工資,要看企業的情況進行分析處理: 壹、如果企業有明確的證據確定工資是真實發生的,可以按月進行計提,並進行納稅申報。 二、如果對於工資還不是很確定,應該在發放月份的次月和當月工資壹起進行申報。 三、實際按個稅的相關政策,應該是發工資的次月進行申報,所以不管是幾個月工資都可以壹起申報,主要依據如下: 現行《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以及將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的《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扣繳義務人應該在發放工資的次月15日內辦理扣繳或預扣繳申報。例如,某單位2018年10月12號發放工資,那麽單位就應該在11月15號前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這筆工資對應的個人所得稅,填報扣繳申報表時,該筆稅款的稅款所屬期應為10月份。 補充:企業工資發放、個稅申報的賬務處理是什麽? 企業工資發放個稅申報的賬務處理如下: 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繳個稅時: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社保計提: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 繳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 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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