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殘疾人個體提供的勞務免征營業稅;
2、殘疾人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營業收入,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3、殘疾人從事商業經營,如營業額較小,未達到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
4、殘疾人個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的,免征增值稅。
殘疾人稅收優惠政策的內容:
1、個人所得稅減免:根據相關稅法規定,殘疾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享受額外的扣除;
2、增值稅優惠:殘疾人擁有的企業在提供勞務、銷售商品或者進口商品時,可以享受增值稅減免或者退稅;
3、企業所得稅優惠:殘疾人擁有的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享受壹定比例的減免;
4、免征車輛購置稅:殘疾人購買用於自身出行的車輛,可以免征車輛購置稅;
5、其他稅收優惠:殘疾人還可能享受到地方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的其他稅收優惠政策。
綜上所述,殘疾人持有殘疾證可以享受多項稅收優惠政策,包括免征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和增值稅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壹)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