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自主選擇向其中壹處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按照方便就近原則,納稅人自行辦理或受托人為納稅人代為辦理2019年度匯算的,向納稅人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向其中壹處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扣繳義務人在年度匯算期內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的,向扣繳義務人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擴展資料: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相關要求規定:
1、納稅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壹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2、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後,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